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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沙拉油

中聯油脂

中聯油脂為本次事件的污染源,其大豆沙拉油(批號 315-1150404)經檢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8.1 μg/kg,超過我國 2.0 μg/kg 限量標準約 4 倍,台中市衛生局已勒令停工。另據 2026-07-06 報導,該油品再驗出 3 種二級致癌物(苯駢蒽 3.7、苯駢苊 6.1、䓛 3.4 μg/kg)。

事件已非單一批次。截至 2026-07-20 官方流向圖,中聯 115 年 4 至 6 月共 30 批次、約 28,992.5 公噸大豆沙拉油流入福壽、福懋、泰山三家精製廠,其中 7 批經檢驗不符規定:315-1150404、318-1150406、314-1150410、315-1150510、313-1150512、313-1150408、315-1150413(後兩批為衛福部就下游留樣複驗,再驗出中聯 4 月 8 日、4 月 13 日兩批原油超標)。

由不合格批原料製成、經檢出苯駢芘超標(限量標準 2.0 μg/kg)的下游油品目前有 6 支

  • 福壽花生風味精華調合油 2L —— 4.3 μg/kg(本案最高,原料 318-1150406)
  • 福壽不飽和大豆沙拉油 2L —— 3.8 μg/kg(原料 314-1150410)
  • 泰山好理調合油 —— 2.5 μg/kg(原料 313-1150512)
  • 泰山不飽和調合油 —— 2.3 μg/kg(原料 313-1150512,官方列為已出貨;另 315-1150510 批 2.2 μg/kg 官方註記未出貨;2026-07-19 版新增)
  • 泰山花生風味調合油 —— 2.3 μg/kg(2026-07-14 官方流向圖新增揭露)
  • 泰山特級歐式蔬菜調合油 —— 2.1 μg/kg(原料 313-1150512,2026-07-19 官方流向圖新增揭露)

另南僑通報中聯 315-1150510 之大豆油檢出 2.9 μg/kg,中聯自身 315-1150404 檢出 8.1 μg/kg。

待釐清(2026-07-25): 官方 115.7.25 版流向圖首頁之「藍字=不符規定」標示,除上列 6 支外另含福壽「統駿香油-3L」,但該圖各批次分頁未列出其苯駢芘檢出數值,官方亦尚未另行公布。須留意的是,該圖對 313-1150408、315-1150413 兩批次的分頁對任何品項都沒有標註檢出數值,而食藥署 7 月 20 日已載明另有 5 件終端產品檢驗不合格、且均由此二批原油製成,官方從未逐項公布這 5 件的品名與數值——因此「分頁沒有數值」不等於「沒有檢出」。在官方公布數值前,本站仍以上列 6 支為「檢出超標」,統駿香油維持「官方流向具名」並持續追蹤(見該品項卡註記)。

食藥署已責令 30 批次所製成之全部油品(福壽 29 項、福懋 4 項、泰山 17 項,合計 50 項)及其產品於 7 月 10 日中午 12 時前完成預防性下架,並命中聯在原因未釐清、改善措施未確認有效前不得恢復生產。截至 7 月 20 日上午 11 時,7 批不合格批已下架回收共計 2,771.2 公噸,其餘預防性下架批共計 5,314.9 公噸。官方下游業者清單維持 1,322 家(截至 1150716 版;官方已於 7 月 22 日改標題為「強制性下架產品下游業者清單」並加列批號與有效日期欄,序號範圍不變)。截至 7 月 25 日官方流向圖(115.7.25),30 批次、50 項油品、6 支檢出、7 批不合格之結構均不變,7 批不合格批已下架回收增至 2,849.9 公噸(截至 7 月 25 日上午 11 時;逐批為 313-1150408 795.0、313-1150512 572.7、315-1150404 421.0、315-1150510 348.2、315-1150413 296.2、318-1150406 247.9、314-1150410 168.9 公噸)。

官方複驗與重新上架(2026-07-20、07-21): 食藥署於 7 月 20 日公布 30 批逐批檢驗結果——除已確認不合格之 5 批、外銷無檢體之 1 批外,其餘 24 批(含 3 批尚未出貨)納入複驗,共抽驗上游原油 53 件、終端產品 171 件(計 224 件,7 月 19 日完成);其中上游原油 4 件、終端產品 5 件不合格,均屬中聯批號 313-1150408、315-1150413 之原油及其製品。7 月 21 日食藥署召開「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做成決定:19 批油品及其相關產品複驗合格,自即日(7 月 21 日)起重新上架7 批苯駢芘超標油品與 1 批外銷無檢體油品(共 8 批)維持一律不得上架、並啟動銷毀程序;另 3 批尚未出貨原油持續留置管制、不在本次上架範圍。7 批不合格批號為 315-1150404、318-1150406、314-1150410、315-1150510、313-1150512(業者通報 5 批)及 313-1150408、315-1150413(下游留樣複驗 2 批);本站所列 6 支檢出油品均由上述不合格批製成,維持禁售與銷毀。食藥署並於 7 月 23 日在案專區發布泰山、福懋、福壽三廠『使用中聯 19 批油品製成之可重新上架產品清單』,逐項列出複驗合格、可重新上架之產品及批號;須注意同一品名(如福壽不飽和大豆沙拉油 2L)由合格批製成者可重新上架、由檢出批製成者仍禁售銷毀,批號不同、處置即不同。本站所列 6 支檢出油品不在可重新上架之列。

官方清單改版與銷毀作業(2026-07-23、07-24): 食藥署同於 7 月 23 日發布三廠「使用中聯 7 批不合格油品製成之產品清單」,即**強制性下架(須回收銷毀)**之品項,逐筆列出產品批號與有效日期,計福壽 217 筆、福懋 42 筆、泰山 74 筆,合計 333 筆;並上線「可重新上架之產品清單查詢平台」(501 筆)與「強制性下架產品下游業者清單查詢平台」(5,139 筆),民眾可用手上油品的批號直接查詢。同時,案專區原「預防性下架產品清單(440 項)」之官方 PDF 已下架,選單改列「強制性下架產品下游業者清單」;本站仍保留該 440 項清單之如實謄錄供查(見受影響產品清單頁之改版註記)。7 月 24 日食藥署再發布新聞稿,說明已於 7 月 23 日召開地方衛生局聯繫會議、統一問題產品銷毀及重新上架原則:19 批符合條件之產品,業者須檢附證明文件向所轄衛生局申請,經確認屬食藥署宣布可重新上架者始得恢復上架,各地方衛生局依一致標準辦理;7 批苯駢芘超標油品及其製成產品,責任廠商應依「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訂定回收銷毀計畫,送地方衛生局核可後執行,並由地方衛生局監督銷毀,食藥署將透過行政院跨部會機制協調環境部督導地方環保機關配合處理廢棄油脂。

官方流向圖改版(2026-07-28): 官方於 7 月 28 日把「下游流向圖」的範圍收斂為 7 批不合格產品——標題改為「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7 批次不合格產品 下游流向圖」,載明 7 批共約 8,478.88 公噸大豆沙拉油流入三廠(福壽約 3,432.69、福懋約 2,846.72、泰山約 2,199.47 公噸),製成 42 項油品(福壽 22 項、福懋 4 項、泰山 16 項);先前版本以 30 批次、50 項油品為範圍,逐批次分頁亦已不再刊出。藍字(不符規定)標示者仍為 7 支:泰山好理調合油、泰山花生風味調合油、泰山不飽和調合油、泰山特級歐式蔬菜調合油、福壽不飽和大豆沙拉油 2L、福壽花生風味精華調合油 2L、福壽統駿香油 3L。截至 7 月 28 日上午 11 時,7 批不合格批已下架共計 2,857.4 公噸。原列於 50 項、而未見於本次 42 項者(福壽元氣 UP 調合油、福壽青果多酚精華調合油、泰山低油爆蔬菜油),官方未說明原因,本站保留其品項卡並於卡上註記、持續觀察。

第三方獨立調查結果(2026-07-27): 食藥署公布委外之第三方獨立調查結果。調查小組於 7 月 21 日赴中聯(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 1-8 號)實地查核、調閱資料並訪談人員,成員專業背景為食品科學(加工、油脂)、食品技師與法律。結論認為本案並非單一因素造成,而是高風險原料管理、製程管控及檢驗監測等多項管理缺失交互影響:(一)現有檢測資料顯示,部分巴西進口黃豆製成之大豆油相較美國進口者較易檢出苯駢芘,不同船期品質亦有差異,惟業者未針對高風險原料強化管理、提高檢驗頻率;(二)目前製程設備未發現有直接造成苯駢芘生成之證據,惟多項製程參數與品質管制界限不符時未即時矯正,亦未建立因應風險之製程調整策略;(三)業者未將苯駢芘化學危害納入食品安全管理系統辨識、評估與管理,且對高風險原料放寬品質管制標準。調查簡報並載明:115 年上半年黃豆原料共 6 船批(美國 2、巴西 4),7 批不合格油品來自其中 2 個巴西船批(2-1T 於 115/3/31 入廠、熱損粒平均 0.31%,對應 315-1150404、318-1150406、313-1150408、314-1150410、315-1150413;3-1T 於 115/4/23 入廠、熱損粒平均 0.24%,對應 315-1150510、313-1150512);黃豆驗收之熱損粒原管制基準為 0.5% 以下,114 年 6 月 4 日巴西豆驗收基準調整至 5% 以下。另查 115 年 4 月迄今多筆脫膠油磷脂質高於管制基準 5000 ppm、巴西豆白土添加比例不足(0.47~0.79%,管制基準 1.1±0.3%),且全廠製程僅設 1 項管制點(過濾),未針對苯駢芘建立管制措施。改善建議涵蓋原料管理、製程管理與檢驗監測三面向;政策建議則指向修法強化業者自主管理。行政院已於 7 月 23 日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聚焦源頭管理、製程管理、異常通報、品質管理及數位治理五大方向。

調查報告全文公開(2026-07-29 公布,報告日期 115.7.27): 食藥署於 7 月 29 日將 34 頁調查報告全文上網。報告較 7 月 27 日新聞稿新增之重點如下。

  • 通報時序與檢驗數值: 下游業者南僑油脂於 115 年 5 月 13 日以內部實驗室檢出中聯大豆油苯駢芘 4.6 ppb(限量 2 ppb),6 月 4 日經 SGS 複驗確認 8.0 ppb;中聯於 6 月 10 日接獲通知後委託愛之味檢驗分析中心與 SGS 檢驗,6 月 25 日及 29 日取得結果分別為 4.6 ppb 與 8.1 ppb,遲至 6 月 30 日才向主管機關通報
  • 逐批檢出值(報告表 3、圖 3): 官方檢驗(上游端原油)就 313-1150408 記 4.9 ppb(同批另有 3.02、3.66),315-1150413 記 4.31 ppb(同批另有 1.04、1.07);其餘 5 批於表 3 僅記「不合格」未列數值,圖 3 散布圖則顯示 315-1150404 為本案最高(約 8 ppb)。另 115 年 5 月 21 日一批脫膠油檢出 14.8 ppb,業者稱尚未使用、仍儲存於油槽中。
  • 原料與船批: 115 年上半年 6 個船批(美豆 2、巴西豆 4)。2-1T(115/3/31 入廠、熱損粒平均 0.31%)對應 315-1150404、318-1150406、313-1150408、314-1150410、315-1150413;3-1T(115/4/23、0.24%)對應 315-1150510、313-1150512;4-1T、5-1T 未見對應不合格批。歷年自主檢驗中,以美豆為原料者脫膠油與大豆油之苯駢芘均未檢出;以巴西豆為主原料者,脫膠油檢出率 75%(6/8)、大豆油檢出率 61%(11/18)。
  • 管制缺失: 全廠管制程序計畫書僅設 1 個管制點(過濾),未將 PAH4 與苯駢芘列為潛在化學性危害;114 年 6 月 4 日將巴西豆熱損粒允收基準由 0.5% 放寬至 5%;115 年 4 月起多筆脫膠油磷脂質高於 5,000 ppm 管制界限、脫膠軟水用量 3.1~4.0%(界限 2.5±0.5%)、脫色活性白土用量 0.47~0.79%(界限 1.1±0.3%),均未即時矯正。
  • 調查限制(報告自載): 本調查僅能就中聯提供之廠內紀錄與檢驗報告分析,尚無法判定相關文件之真實性

官方擴大抽驗與流向圖更新(2026-07-29): 食藥署 7 月 29 日說明,已於 7 月 8 日會同高雄市衛生局前往台灣糖業小港廠、長輝事業,並會同臺南市衛生局前往大統益,擴大抽驗國內其他 3 家大豆油煉油廠共 30 件油品,苯駢芘檢驗結果全數符合規定。同日官方「下游流向圖」更新為 115.7.29 版:7 批次、42 項油品(福壽 22、福懋 4、泰山 16)之結構與藍字(不符規定)7 支均不變,截至 7 月 29 日上午 11 時 7 批不合格批累計下架 2,857.4 公噸(與 7 月 28 日同)。

業者聲明(2026-07-29、07-30): 泰山企業 7 月 29 日發出「予各通路客戶重要訊息通知」,重申 115 年 4 至 6 月進貨之大豆油相關商品全數回收、不再重新上架販售(縱屬官方公告得復架之 19 批亦然,通路若自行復售係其自主營業決定),並載明依主管機關通知,115 年 7 月 31 日後如仍有回收批次商品於市面配送、陳列、販售、禮贈或流通,主管機關將依法對持有或販售之業者裁處;通知並列出 7 個問題批次與無檢體批次 319-1150613。福壽實業 7 月 30 日發布聲明稿,就中聯歷屆董事長沿革提出說明,並引用本案調查報告主張「設備進口致禍」之說法缺乏依據。食藥署 7 月 30 日另發稿澄清「7 月 4 日專家會議有中聯代表」係業者列席說明、非參與專家決策,該次會議明確決議中聯不准復工,相關會議紀錄與影音已函送檢調。

司法與調查進度(尚無定論,僅為進行中之程序): 中聯總經理於 2026-07-10 因湮滅證據等罪嫌遭聲請羈押禁見,其餘 10 人交保。衛福部長於 2026-07-12 表示,中聯留樣檢體之檢驗結果與下游業者自行送驗結果矛盾,懷疑檢體遭調換或造假,已將相關資料送檢調機關併案調查;食藥署亦已掌握第三方認證檢驗機構取得中聯原留樣檢體之檢驗結果,顯示與下游業者自驗結果不一致。2026-07-16,據媒體報導,食藥署查獲中聯另隱匿一批已下架批次、依規再處分 300 萬元(累計裁罰持續增加);同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撤銷中聯總經理原交保裁定、發回更為裁定。2026-07-21,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等團體依消費者保護法對中聯、泰山、福懋、福壽提起團體訴訟;同日衛福部長石崇良說明,中聯曾私自將黃豆熱損粒允收標準由 0.5% 放寬至 5%,是否為苯駢芘超標肇因仍待獨立調查釐清。食藥署並委託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成立獨立調查小組,7 月 21 日進廠、預計一週內完成並公布結果。2026-07-23,據媒體報導,臺中地檢署發動第二波搜索,中聯油脂廠長陳明榮涉詐欺等罪嫌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另 2 名幹部各以 100 萬元交保。2026-07-24,中聯三大股東泰山、福壽、福懋之董事長首度同台公開致歉並提出治理改革方案;泰山同時宣布 4 至 6 月生產之油品即使複驗合格、依官方公告得重新上架,仍一律下架回收、不再銷售。2026-07-25,據媒體報導,臺中地檢署發動第三波搜索,並聲請羈押泰山企業前、後任總經理;食藥署委託之外部獨立調查小組預計最快 7 月 27 日完成階段性調查。2026-08-01,據中央社與聯合新聞網報導,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改裁中聯煉油廠長收押禁見,裁定書載其於 115 年 5 月經台糖告知苯駢芘超標後未停工亦未通報。上述為調查方向與偵查程序,尚未有最終認定。資料以官方公告與媒體報導為準,詳見來源連結。

台糖拒收與再裁罰(2026-08-02、08-03):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8 月 3 日公布:福懋參與台糖採購標案、相關油品由中聯受託製造,其脫膠原油於 115 年 5 月 11 日在中聯 311 油槽採樣,台糖於 5 月 18 日獲知檢出苯駢芘 14.7 μg/kg 後告知中聯與福懋,兩公司於得知原料油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後均未即時向臺中市政府通報,市府認定違規事實明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7 條第 5 項、第 47 條第 2 款各裁處法定最高額 300 萬元。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8 月 2 日就同一事說明:依合約該批油品交貨前須經 SGS 檢驗合格(含苯駢芘須在 2 ppb 以下),台糖發現檢驗結果不符合約驗收標準即未予採購收貨,油品未進入台糖廠區及製程;311 油槽屬半成品原料油,食藥署查廠時已掌握該批油槽、業已封存且無外流,依食安法通報責任屬中聯。食藥署 8 月 2 日另發稿澄清,網路流傳「食藥署 5 月已接獲本案通報」為不實訊息,該署係於 6 月 30 日下午 4 時 6 分接獲中聯通報後始獲知,7 月 1 日即會同地方衛生局啟動稽查、流向追查、檢驗及下架。

7 月 4 日專家會議資料與紀錄公開(2026-08-05): 食藥署 8 月 5 日主動公開 115 年 7 月 4 日「中聯大豆沙拉油案專家學者會議」之會議紀錄、食藥署簡報、當天討論之文獻,以及中聯列席提供之「異常發生原因分析、矯正措施及預防再發措施報告」與檢驗資料。會議由署長姜至剛主持,出席專家 7 人、食安辦主任許輔列席,中聯總經理、廠長與品研課長列席說明。經專家審慎討論,認定中聯未提出有效改善措施,決議不准復工。

  • 會議結論三點:(一)要求中聯就 4 月起所有桶槽留樣儘速檢驗苯駢芘,以確認各生產節點產品之安全性;(二)強化黃豆原料驗收管控(水分小於 12.5%、脂肪酸種類及含量)、留意脫臭製程及萃取溶劑品質、訂定抽樣檢驗查核點並研議提高檢驗頻率(例如逐船或逐槽);(三)下架範圍原則——使用違規批號油品所製產品,倘為混合油品或使用受影響大豆沙拉油含量大於 20% 者,建議業者預防性下架。主席並於結論中補充:外觀仍維持「原型油」型態之調和油亦須預防性下架,須待業者自行檢驗確認苯駢芘低於 2 ppb 後才可重新上架;餐廳、夜市因實務上難以釐清用油比例,專家建議不納入強制下架範圍。會議紀錄末頁載明「以上為專家會議討論內容,尚非為作成決議之正式規範」。
  • 食藥署簡報所載時序: 4 月 13 日中聯送 SGS 檢驗原料及產品,4 月 22 日結果為黃豆原料未檢出、大豆沙拉油 1.6 μg/kg;6 月 11 日中聯接獲福壽通知下游業者南僑反映產品檢驗不合格;6 月 16 日將 4 月 9 日出貨之留樣送愛之味檢驗,6 月 25 日結果 4.68 μg/kg;6 月 25 日將同件留樣再送 SGS,6 月 29 日結果 8.1 μg/kg;6 月 30 日中聯自主通報;7 月 1 日食藥署偕同臺中市食安處現場查核、臺中市食安處依食安法第 41 條令中聯暫停大豆沙拉油製造;7 月 2 日食藥署責請衛生局要求四家業者於 7 月 3 日中午 12 時前下架完成。簡報並載明本案下架回收範圍:第一層為中聯大豆沙拉油(批號 315-1150404)及其分裝產品,第二層為以該批號為原料所製成之產品、半成品。
  • 會議揭露之產能與油槽資訊: 中聯共 6 座油槽(5 座 1,500 噸、1 座 500 噸),一天約生產 500 噸;檢出超標之樣品取自 315 號油槽,該油槽約 1,300 噸之所有相關批次產品已下架;4 月 8 日出貨、4 月 9 日生產之留樣即為問題樣品,臺中市食安處另要求就前後兩日(4 月 8 日、10 日)留樣送驗。
  • 中聯自提資料(業者主張,非官方認定): 7 月 3 日報告主張製程參數(脫色真空 50 mbar/108°C、脫臭真空 1.0 mbar/245°C)均在管制範圍、未達苯駢芘生成條件,將原因歸於巴西黃豆原料(本批 2-1T 水分 12.6%、熱損粒 0.31%,高於歷史平均 11.7%/0.10%),並附歷年黃豆及沙拉油 4PAHs 檢驗數據(其中 115.04.22「2-1T 泰美斯輪」大豆沙拉油苯駢芘 1.6、4PAHs 總量 6.6)與廠內 #315、#316 油槽 SGS 檢驗合格報告。本站僅如實轉述業者說法,其真實性依調查報告自載「尚無法判定相關文件之真實性」。

復工申請遭駁回與臺中累計裁罰(2026-08-06 官方公告):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8 月 6 日公告,中聯於 7 月 31 日檢附資料提出復工申請,經市府審查認定:所提改善內容仍歸因於黃豆原料,未完整釐清內部管理及系統性防線失靈之根本原因,亦欠缺具體成效驗證,無法確保復工後能有效阻絕人為與系統疏漏,已於 8 月 5 日依法駁回。市府表示中聯後續若再提復工,將與中央共同審查,依中央調查結果逐項確認原料管理、製程控制、檢驗監測及食品安全管理等缺失是否均已完成改善,並通過預防再發及成效驗證後才會評估,在各項風險獲有效控制前絕不同意復工。同一公告載明臺中市就三家業者多次未依規通報等情事之累計裁罰:中聯 600 萬元、福懋 600 萬元、福壽 900 萬元,三家合計 2,100 萬元(此為臺中市政府裁處金額,不含食藥署及其他機關)。

司法進度(2026-08-04、08-05): 據中央社報導,8 月 5 日檢方再度搜索本案 4 家公司高層,中聯董事長等 4 人各加保 300 萬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8 月 4 日表示,本案團體訴訟已收到 3,207 件消費者求償申請。上述為進行中之程序,尚無最終認定。

20% 下架門檻與利益迴避爭議(2026-08-08 至 08-11,尚無定論): 上開 7 月 4 日會議所提「使用受影響大豆沙拉油含量大於 20% 者建議預防性下架」之門檻,於會議紀錄公開後引發爭議。據 2026-08-11 媒體報導,周刊揭露當日提出該門檻之食品專家朱燕華,曾於會議前受中聯邀請進廠查核,並與中聯高層餐敘、同車北上與會,在野質疑利益迴避失守。當事人於 2026-08-08 受訪回應,稱與會者事前均不知當天會討論下架標準,且邀中聯與會是因業者若不告知污染狀態即無從討論,遭指包庇廠商「很冤枉」。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林靜儀於 2026-08-10 表示,20% 門檻係專家於會議中提出、衛福部認為建議合理而拍板,衛福部會負這項責任。另有議員參選人於 8 月 10 日就本案向臺北地檢署告發相關官員。上述為爭議與指控,各方說法並陳,尚無最終認定;本站僅如實記錄,不作評價。

台糖後續處置與國會質詢(2026-08-09、08-10): 據媒體報導,台糖表示已採預防性措施,相關成品與庫存合計 2,881 公噸已下架及管控;台糖自主送驗及主管機關抽驗之粗油與成品油,苯駢芘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台糖並宣布 115 年下半年停購外購粗油,全數改以自主進口黃豆產製成品油,同時爭取預防性下架之成品油與庫存成品油恢復上架。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8 月 10 日就本案舉行專案報告,經濟部與食藥署表示台糖無通報義務(法定通報範圍不含原料、且台糖已退回問題油),在野立委對此表示質疑。

問題油品啟動銷毀(2026-08-03): 臺中市政府由經濟發展局、環境保護局及食品藥物安全處組成聯合監督小組,會同食藥署前往福懋油脂及福壽實業廠區監督銷毀,預計處理問題油品合計約 364.5 公噸:福壽實業 8 月 3 日至 4 日處理 118,213.312 公斤,由永瑞實業載運至工廠作為永續航空燃油原料、生質柴油或其他生質燃料;福懋油脂 8 月 3 日至 8 日處理 246,296 公斤,由喬磊企業清運至承德油脂作為生質柴油。市府並函請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協助追蹤後續處理情形。

7/1確定受影響目前狀態
官方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苯駢芘超標原因未明、欠缺成效驗證 中市府駁回中聯復工申請中聯7月31日申請復工,市府8月5日依法駁回2026-08-06媒體中央社:中聯油脂提復工申請 中市:未釐清原因依法駁回中聯8月提復工申請,臺中市以原因未釐清依法駁回2026-08-06媒體中央社:檢方再搜索油品案4公司高層 中聯董事長等4人各加保300萬元檢方再搜索四公司高層,中聯董事長等4人各加保300萬2026-08-05媒體中央社:中聯油脂案團體訴訟 消基會:已收3207件申請消基會團體訴訟已收3,207件消費者求償申請2026-08-04媒體中央社:問題油20%下架門檻 林靜儀:衛福部負決策責任衛福部次長表明20%門檻由衛福部負決策責任2026-08-08媒體聯合新聞網:食安會議專家遭爆與中聯餐敘 國民黨:食藥署不是護航就是失職周刊指專家會議前曾進廠查核並與中聯高層餐敘2026-08-11媒體聯合新聞網:為何找中聯與會?還原專家會議 朱燕華:被指包庇廠商「很冤枉」當事專家稱與會者事前不知會討論下架標準2026-08-08媒體聯合新聞網:經濟部認台糖無通報義務 在野對此表質疑經濟部稱法定通報範圍不含原料,在野質疑2026-08-10官方食藥署新聞稿:主動公開7月4日中聯大豆沙拉油案專家會議資料與紀錄專家認定中聯未提出有效改善措施,決議不准復工2026-08-05官方食藥署 中聯大豆沙拉油案專家學者會議紀錄(115.7.4)會議結論:擴大檢驗4月起所有桶槽留樣、強化管理機制2026-08-05官方食藥署 中聯大豆沙拉油案專家學者會議-食藥署簡報(115.7.4)6/25愛之味4.68、6/29 SGS 8.1 μg/kg,限量2.02026-08-05官方食藥署 中聯列席提供之異常發生原因分析、矯正措施及預防再發措施報告及檢驗資料(115.7.3)業者自提歷年4PAHs數據與#315、#316油槽SGS報告2026-08-05官方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未通報台糖採購油品原料檢出異常苯駢芘 再重罰中聯、福懋各最高300萬元311油槽脫膠原油檢出14.7μg/kg,未即時通報各罰300萬2026-08-03官方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中聯問題油品啟動銷毀 中市跨局處會同食藥署全程監督8月3日起銷毀問題油品合計約364.5公噸2026-08-03官方食藥署:勿造謠!5月未接獲本案相關通報6月30日16時6分接獲中聯通報後始獲知本案2026-08-02官方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經查台糖未收中聯311油槽不合格半成品原料油台糖驗出不符合約標準未予採購,311油槽已封存無外流2026-08-02媒體中央社:中聯廠長改裁收押禁見臺中地院裁定中聯煉油廠長收押禁見2026-08-01官方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新聞稿中聯大豆沙拉油苯駢芘超標,經勒令停工2026-07-01官方食藥署新聞稿:業者通報大豆沙拉油檢驗異常中聯315-1150404檢出苯駢芘8.1μg/kg,限量2.02026-07-01媒體商業周刊回收清單批號315-1150404,苯駢芘超標約4倍2026-07-03媒體中央社報導中聯油品事件及三大廠下游關聯2026-07-01媒體健康2.0整理三大廠回收品項與批號2026-07-03媒體公視新聞 PNN另驗出3種二級致癌物:苯駢蒽、苯駢苊、䓛2026-07-06官方食藥署新聞稿:召集四家業者說明會,未釐清前不得復工接連三起超標非單一批次,命中聯不得恢復生產2026-07-10官方食藥署 中聯油脂案專區 下游流向圖(115.7.14)4至6月29批次共27,532.7公噸,其中5批不符規定2026-07-14媒體聯合新聞網累計5批超標,五案合計回收約1641.4公噸2026-07-13媒體中央社衛福部長指留樣檢體與下游結果矛盾,資料送檢調2026-07-12媒體TVBS 新聞網中聯總經理遭聲押禁見,其餘10人交保2026-07-10官方食藥署 中聯油脂案專區 下游流向圖(115.7.16)4至6月30批次,7批不符規定,回收2,584.4公噸2026-07-16官方食藥署 中聯油脂案專區 下游業者清單(1150716)下游業者清單擴大為1,322家2026-07-16媒體中央社中聯再隱匿1批遭再罰300萬,下游增至1,322家2026-07-16媒體公視新聞 PNN下游留樣再驗出4/8、4/13兩批原油超標2026-07-16官方食藥署 中聯油脂案專區 下游流向圖(115.7.19)新增泰山特級歐式蔬菜調合油2.1、不飽和調合油313批2.3μg/kg2026-07-19媒體ETtoday 健康雲食藥署完成224件檢體檢驗,異常者均為已知問題批號,無新批號污染2026-07-19官方食藥署 中聯油脂案專區 下游流向圖(115.7.20)30批7不合格,回收2,771.2公噸、預防性下架5,314.9公噸2026-07-20官方食藥署新聞稿:公布中聯油脂事件逐批檢驗結果抽驗224件,原油4件、終端5件不合格2026-07-20官方食藥署新聞稿:19批預防性下架油品及其相關產品重新上架19批複驗合格重新上架;8批禁售銷毀(7超標+1外銷)2026-07-21官方食藥署 中聯油脂案專區 可重新上架之產品清單(泰山/福懋/福壽)三廠公布19批合格批製成之可重新上架產品清單2026-07-23官方食藥署 中聯油脂案專區 下游流向圖(115.7.22)30批7不合格不變,不合格批回收增至2,817.6公噸2026-07-22媒體中時新聞網中檢第二波搜索,中聯廠長陳明榮聲押禁見、2幹部交保2026-07-23官方食藥署 中聯油脂案專區 強制性下架產品清單(三廠使用7批不合格油品製成之產品)福壽217、福懋42、泰山74筆,逐筆列產品批號與有效日期2026-07-23官方食藥署新聞稿:召開地方衛生局聯繫會議 統一問題產品銷毀及重新上架原則19批經衛生局確認可復架;7批須訂銷毀計畫送核可2026-07-24官方食藥署 中聯油脂案專區 下游流向圖(115.7.25)30批7不合格不變,不合格批回收增至2,849.9公噸2026-07-25媒體公視新聞 PNN三大股東董座同台致歉;泰山宣布合格批亦一律下架回收2026-07-24媒體公視新聞 PNN中檢第三波搜索,聲押泰山前後任總經理2026-07-25官方食藥署新聞稿:公布中聯油脂事件第三方獨立調查結果非單一因素;原料、製程、檢驗監測多項管理缺失交互影響2026-07-27官方食藥署 中聯油脂案專區 下游流向圖(115.7.28)改列7批不合格之下游42項油品;已下架2,857.4公噸2026-07-28官方食藥署 中聯油脂案專區 食品業者自行揭露預防性下架產品清單案專區收錄並連結泰山、福壽、福懋自揭之下游清單2026-07-14官方食藥署 中聯油脂案專區 中聯油脂大豆油苯(a)駢芘超標事件調查報告(全文 34 頁)逐批檢出值、通報時序與製程管制缺失全文2026-07-27官方食藥署 中聯油脂案專區 下游流向圖(115.7.29)7批42項結構不變;已下架2,857.4公噸2026-07-29官方食藥署新聞稿:擴大抽驗3家大豆油煉油廠30件油品全數符合規定台糖小港廠、長輝、大統益抽驗30件均合規2026-07-29官方食藥署新聞稿:食藥署嚴正澄清 絕無門神一事7/4專家會議係要求中聯列席說明,決議不准復工2026-07-30廠商泰山企業 予各通路客戶重要訊息通知主管機關通知7月31日後仍流通將依法裁處2026-07-29廠商福壽實業 聲明稿(針對中聯油脂相關事件)澄清董事長沿革;引調查報告駁設備進口致禍說2026-07-30